本人关于律师行业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理论体系以“价值创造”和“现代法律衔接传统文化”为核心,回应新时代新技术的历史变革,融合对律师角色的重新定位、能力框架的系统构建及律所发展策略的创新,自认为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国本土特色和时代鲜明性的理论架构。未来,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深化与科技对法律服务业的持续渗透,我认为我所倡导的“解决问题能力+社会价值创造”律师行业发展模式,不仅将会为律师个体以及律所管理提供了职业发展路径,也将会为律师行业政策制定提供思路,甚至或将成为律师行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方向。
넶19
26-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