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科技和保守主义思想的发展对法治的启示:应当重视中华法治文化
在今天的中国社会,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行业而言。理解保守主义对于理解过去、理解当下和“透过现象看本质”预测未来发展趋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尤其对于应对未来的变革、制定有效应对措施具有非常独特的意义。
智能新技术的迅猛发展对社会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甚至可以说是革命性的,在科学技术发展进步的对比下,人文社科领域关于精神思想层面的理论创新明显滞后了。近期,美国总统、德国总理相继由代表保守主义思想的政治党派政治人物当选,也显示了保守主义在西方乃至全球的发展趋势,也有人表述为“保守主义的复兴”。从历史现实的角度来讲,人工智能科技的发展和保守主义的发展,竟然是同步的,这也是始料未及的,不过仔细一想也是应有之义。对于我们法律专业人士而言,探索中国法治的现代化、律师行业的中国式现代化是我们的使命,我近期结合一起时政新闻一直在思考保守主义思想的发展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对于我们法治的意义以及未来的影响,断断续续的一些思考,最终我形成我一个个人的观点:我认为我们现阶段比任何时候更加需要更加重视我们的法治文化。
关于保守主义思想,是一种复杂和多元的政治思想/思潮,拉塞尔.柯克的著作《保守主义思想:从柏克到艾略特》描述了从17世纪到现代保守主义思想和保守主义代表人物的发展历程,从保守主义发展的历史可以看出保守主义思想也是一直在发展和进步的,其理论体系和谱系的构建在现代社会呈现了强大的生命力。基于围绕法治建设和律师行业中国式现代化进行思考,我围绕这个出发点来看保守主义的内容,笔者总结两个方面的内容需要重视。
第一,关于保守主义的前提立足点。笔者认为,保守主义的前提立足点是对于社会、人类的界定,保守主义认为“人类必须认识到,他们是与先人和后人永远联结在一起的永恒的灵性与社会共同体”。所以保守主义强调永恒之物,强调历史的连续性和传统的重要性,极力反对将传统和现代/科技对立起来。如果从这个角度来审视我们制定的相关法律和政策,我们的法律和政策是否能够被我们的祖辈所理解、所执行,我们在法治的进程中、改革创新中有无考虑我们祖辈的传统和习俗或者文化?我们需要正视我们的法治文化,理解我们的法治文化,创新我们的法治文化。
第二,关于保守主义的核心内容。关于保守主义的核心内容,很多著作又所总结提炼,大概核心有六项核心内容。具体如下:1、“坚信存在一种主导社会生活和个人良心的神圣意志”,神圣意志既规定来人的道德权利和道德义务,人从一出生就存在来,每个人的神圣意志的具体内容只能靠自己觉悟。2、“珍爱多姿多彩并带有神秘性的传统生活”,保守主义尊重和重视自己的传统,他们不认为传统是愚昧的、落后的。3、“坚信文明社会需要多种秩序和等级,唯一的真正平等是道德上的平等”,人在道德上是平等的,但是是存在等级的、有高低之分的,文明的存续的前提是有序的社会秩序。4、“相信旧习惯,传统和合理的成见能够制约人无法无天的冲动”,先对于现代科学技术的理性,传统习俗更有道德净化的作用,传统习惯其实是先辈经验的积累。5、“相信财产和自由密不可分”,鼓励多劳多得。6、“认同循序渐进的改革而非激进的革命”,保守主义不排斥变化,很多保守主义者都是以“改革家”著称,保守主义反对急功近利,反对激进的革命。
在人文社科领域,我看到很多人在欢呼人工智能,投入大量资源搞“AI律师”、“智慧司法”等等,人文社科领域应当积极拥抱人工智能这是毋庸置疑的,其实人工智能科学技术的重大进步,同步反应来人文社科领域的相对滞后。我认为,人文社科领域更应当在思想体系探索创新,西方的保守主义思想复兴,很多智慧我们可以借鉴的,我们应当比什么时候更重视“价值理性”,而不是技术理性、专业理性。关于技术理性,科技行业已经做的很好不需要重复建设;关于专业理性,我们今天法学院教导的专业知识相对于过去已经数量级的倍数。但是我们依然看到很多法治领域的问题无法解决,甚至相对于过去某些领域出现了倒退,我认为是我们的思想体系没有跟上现实发展的需要,过于被西方一套理论体系束缚。
在人文社科领域我们迫切要从技术理性回归价值理性,重视我们的传统,重视我们的法治文化,总结提炼我们的法治文化内涵、构建法治文化的理论体系、把中国传统和法治、科技结合起来,形成一套中国人(这里的中国人指的过去的、现在的、未来的中国人)听得懂、看得见、想得到、做得到的法治文化体系,最终和我们的社会秩序相结合形成我们自己的行之有效、充满活力的法律制度规范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