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律师的“向善共同体思维”
当人工智能开始替代基础法律检索,当社会对律师的期待超越胜负输赢,我们是否应当驻足反思:律师职业的终极价值,究竟何在?我始终认为,“法商结合”只是律师能力进阶的中间站,而非终点站。若律师仅满足于成为精于算计的“法律商人”,则无异于将职业灵魂典当给了功利主义。真正的律师,应当在法治的土壤中播种善良,在规则的框架内引领人心——这正是我提出“向善共同体思维”与“善良律师”理念的初心。
今天,中国式现代化正呼唤与之相匹配的法治文明。律师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必须超越单纯的技术服务,成为规则的践行者、秩序的引领者、人心的教化者。这不仅是职业的升华,更是时代的使命。
一、理论根基:善良律师的哲学源流与当代意义
“向善共同体思维”并非凭空构建的空中楼阁,它深深植根于人类文明的智慧长河,并回应着当代“中国式现代化”最迫切的需求。
(一)中西合璧的伦理根基
在中国传统中,士大夫“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其核心在于“教化人心”。律师虽无官职,却能在每一次合同谈判、每一份章程设计、每一场纠纷调解中,以专业为载体,行教化之实。这并非越俎代庖,而是将中华文化中“经世济民”的士人精神,转化为现代商业社会的法治化道德实践。
在西方古典法律传统中,律师自古被赋予“法庭官员(officer of the court)”与“道德顾问”(moral counselor)的双重角色。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说:“法是善良且公正的艺术”(乌尔比安,《法学阶梯》》),这与亚里士多德倡导的“德性伦理学”(Virtue Ethics)高度契合:法律实践不应仅追求外在利益最大化,而应助力个体培养实践智慧,实现人的完满flourishing(向善成长)。我提倡的善良律师(何栋民,《关于“建设中国善良律师事务所”的实施方案》),正是这一古老伦理在当代的鲜活注脚。
(二)“善良律师”是回应律师行业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需求
当前,中国法治建设正从“有法可依”迈向“良法善治”的新阶段。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融入社会发展、融入日常生活。” 这为“善良律师”提供了最根本的时代合法性。
在律师行业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背景下,律师行业通过专业服务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促进家族向善传承、推动社会和谐化解矛盾,正是在微观层面夯实“德法共治”的社会基础,是参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具体行动。
(三)“善良律师”是人工智能时代不可替代的核心价值
当技术能够处理海量法条与案例时,律师依赖“知识壁垒”建立的权威正在消解(何栋民:《律师的专业不是最重要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提供价值的能力才是最重要的》:。然而,信任、判断与价值观引领,是“算法”永远无法复制的稀缺品。
“善良律师”所具备的道德洞察力、人性共情力与长期信任构建能力,正是律师在AI时代安身立命的根本。我们提供的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有温度的判断、有远见的规划和向善的引导。
二、律师职能演进三层进阶和层次
基于我本人从事法律实务的多年实践与思考,我将律师的职能演进概括为三个层层递进、相互支撑的层次:
第一层:专业主义(立身之本)
核心:解决法律问题,维护程序正义。
这是律师职业的底线。无论时代如何变迁,准确理解法律、严谨适用规则、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能力,永远是律师不可动摇的根基。在此层面,律师是法律的熟练工。
第二层:法商结合(价值跃升)
核心:融入商业逻辑,创造经济价值。
律师需懂商业、懂行业、懂战略,能够将法律方案嵌入客户的商业模式,帮助其在合规框架内实现价值最大化。在此层面,律师从“工匠”升华为商业价值的共创者。
第三层:向善共同体引领(使命归宿)
核心:引导人心向善,构建可持续的美好共同体。
这是律师职能的顶峰,也是“善良律师”的实践场。在此层面,律师的核心使命是助力“人—企业—家族”共同体的向善发展。通过法律服务过程,引导客户深刻反思:商业成功是否应与道德责任相统一?短期利益最大化是否符合长期主义?我们最终留给后代的,究竟是物质财富,还是以善良、诚信、责任为核心的价值观与行为准则?
这三层并非割裂,而是螺旋上升的完整体系。专业主义是地基,法商结合是框架,而向善共同体引领则是赋予建筑以灵魂的灯塔;如果缺少最高层的引领,律师职业终将迷失在功利主义的迷雾中。以向善共同体引领,善良律师将在商业谈判中,成为诚信精神的捍卫者,反对“利益至上即可毁约”的投机哲学;在公司治理中,成为利益平衡的设计师,构建对员工、社会、环境负责的温暖制度;在家族传承中,成为德性家风的塑造者,让“善良”与“责任”成为比财富更珍贵的遗产;在争议解决中,成为社会关系的修复师,追求“案结事了人和”,而非单纯胜负。
三、实践路径:如何成为一名真正的善良律师
(一)善良律师能力的四维重构(何栋民:《关于探索律师行业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体系阐述》)
成为善良律师,要求我们超越单一的专业维度,构建立体的能力模型:
1. 洞察本质的能力:穿透法律争议的表象,看到背后的人心、利益与价值观冲突。
2. 设计善治方案的能力:不仅指出法律风险,更能设计出融合商业效率与道德价值的系统性解决方案。
3. 凝聚共识的能力:在多元利益诉求中,找到最大公约数,推动各方走向合作而非对抗。
4. 赢得持久信任的能力:以一贯的诚信、专业与善良,成为客户乃至社会长期信赖的伙伴。这四项能力中,信任是基石,善良是底色。
(二)善良律师在“向善共同体思维”上的具体实践指引
理念需要落地,“向善共同体思维”必须转化为可感知、可实践、可评估的具体行动。
例如,在商业合同起草和审查领域,律师的工作应超越追求单方利益最大化和设置严苛条款的传统思维,转而积极倡导合作共赢。具体而言,律师应致力于设计包含柔性退出与合作保障机制的条款,将“诚信履行”作为契约的核心精神,从而引导商业关系建立在长期信任而非短期博弈的基础之上。
例如,面对公司上市业务,律师的角色不应局限于确保财务合规与满足监管要求。更应致力于协助企业构建负责任的发展框架,例如建立完善的ESG(环境、社会、治理)体系,让上市成为企业承担更大社会责任的崭新起点,而非单纯的融资终点。
例如,在家族传承规划中,律师的视野需超越利用金融工具实现资产隔离与税务优化的传统目标。真正的价值在于协助家族传承精神财富,通过设立“家风条款”与“公益慈善机制”,使物质财富转化为滋养家族德性、促进社会向善的载体,从而避免财富成为家族内部分裂的根源。
例如,处理诉讼争议时,律师的策略不应局限于运用一切程序手段争取胜诉。更高的追求是评估并引导以和谐方式化解矛盾,以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实现实质性公平为最终目标,而非仅仅取得一纸胜诉判决。
四:律师行业中国式现代化的方案:“向善共同体思维”与“善良律师”
律师的最高荣誉,不是帮助客户赢得了多少财富,而是陪伴多少生命与组织实现了向善的成长。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宏大征程中,律师不应仅仅是西方法律技术的搬运工,更应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者,成为德法共治的实践者,成为社会道德风尚的引领者。(何栋民:《关于探索律师行业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体系阐述》)
成为善良律师,以“向善共同体思维”在每一个合同、每一次咨询、每一场庭审,点点滴滴地播撒诚信、责任与善良的种子;当千万颗种子在法治的沃土中生根发芽,我们终将见证一个更加可信、更加温暖、更加美好的社会共同体的诞生。“善良律师”和“向善共同体思维”,正是这个时代赋予中国律师行业现代化最深沉、最光荣的使命。
当然,“向善共同体思维”对律师自身提出更高要求:不仅需具备扎实的专业能力与商业洞察,更需涵养深厚的人文素养、长远视野与道德自觉。唯有善良律师自身不断趋近士大夫之境界与道德顾问之担当,方能自然成为企业家精神世界中的智慧陪伴者与温和引导者。
(本文观点系作者在《关于探索律师行业中国式现代化系列文章的理论体系阐述》《利益驱动的天敌是契约精神》等文章基础上,结合近期思考系统整理而成。)
作者简介:何栋民律师系广东梦海律师事务所创始人、逐梦律师学院院长,中国执业律师、香港注册外地律师(RFL);全省法学会系统先进个人;广东省涉外律师先锋人才、深圳市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同时兼任多项社会职务:深圳市中立法律服务社理事长、香港法治文化交流协会会长、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仲裁员、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员、青岛仲裁委员会(青岛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株洲仲裁委员会涉外仲裁员、香港警察队员佐级协会法律顾问、深圳市法学会常务理事、深圳大学校友总会理事及法学院副会长、深圳海外联谊会理事、深圳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广东工业大学法学院校外研究生导师、深圳市公安局少年警营特邀教官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