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海专业丨虚拟货币财产犯罪辩护研究——基于盗窃USDT币的个案分析
摘 要:BTC(比特币)、USDT(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因具有刑法上“财产”的固有价值性、排他占有性和交易流通功能,应属于刑法规范意义上的“公私财物”。在个案辩护中,辩护人应聚焦在案证据中的物证现状、证明虚拟货币的来源、去向以及交易价格等关键在案证据,在判定涉案数额、犯罪形态、退赃退赔以及疑点利益归属被告人等方面,尽最大可能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关键词:虚拟货币;财产犯罪;财产属性;私力救济;疑点利益
一、问题提出:虚拟货币在刑法上的“财产”属性争议
二、正本清源:虚拟货币应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公私财物”
三、个案辩护:在应变创新中精准厘清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参考文献
1、叶竹盛:《虚拟币“刑法财物说”之辨析》,载于《人民法院报》,2024年6月14日。
2、赵靓:《刑事涉案虚拟货币处置:挑战、创新与司法担当》,载于《人民法院报》,2025年6月18日。
作者简介
龙建林
广东梦海律师事务所
管委会主任
龙建林律师系广东梦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管委会主任。从事律师职业前,曾在中国大陆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法定机构等单位任职十余年时间,曾任检察官、国家公诉人、行政听证员、行政执法员和行政审批主任等职务,并入选某省级检察机关调研人才库、某副省级城市行政机关听证员库,拥有比较丰富的刑事、行政法律领域从业经验,擅长办理刑事、行政法律案件和法律风险控制法律事务,擅长就特定法律问题和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争议解决方案。
龙建林律师还兼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中立法律服务站”诉讼服务志愿专家、深圳市政府行政听证员、深圳市法学会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青年研究会理事、广州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理事、深圳市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研究员、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等职。
龙建林律师热心公益以及志愿者服务事业,曾受共青团中央派遣,以“西部计划”志愿者身份在西部地区从事志愿服务工作,曾多次捐助学校建设,已持续参加无偿献血近15年时间。
执业领域: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申诉、涉案财物处置,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
教育经历:中南大学法学学士,吉林大学法律硕士。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师从我国著名刑事诉讼法学家闵春雷教授,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犯罪学、犯罪心理学等,硕士学位论文研究题目为《被害人参与我国社区矫正问题研究》。
典型案件:
1、某医药科技公司负责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一审判决无罪);
2、某市政协委员涉嫌聚众斗殴案(检察院阶段不起诉);
3、某公司职员涉嫌合同诈骗案(涉案数额特别巨大,一审缓刑);
4、某供应链公司负责人涉嫌走私普通货物、非法经营案(一审打掉走私普通货物指控,并在法定最低刑下判决);
5、某公司财务总监涉嫌诈骗案(涉案数额特别巨大,侦查阶段取保候审);
6、某科技公司中层负责人涉嫌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涉案数额特别巨大,侦查阶段取保候审);
7、某钢结构公司董事长涉嫌挪用资金案(侦查阶段两次争取到检察院不批捕);
8、某平台公司副总裁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审获法定最低刑从轻处罚);
9、某公司员工涉嫌诈骗案(数额特别巨大,侦查阶段不予批捕后,办案部门未再移送审查起诉);
10、某跨国公司销售经理涉嫌行贿案(监委调查阶段顺利化解风险);
11、某公司员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侦查阶段争取到检察院不批捕);
12、某制造公司负责人贷款纠纷申诉、刑事控告案,顺利促使涉案当事人接受纪委监委调查;
13、某虚拟货币盗窃案,一审顺利获减轻近四成刑罚;
14、某基因科技公司行政复议案,代表被复议方取得胜诉结果,后对方当事人未提起行政诉讼;
15、某金融服务公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代表被复议方、被告方取得胜诉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