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怎样不算打黑工?

香港工作收入高,是大家都清楚的事实。由此,内地许多人都希望前往香港工作,获得更高的收入。

 

那么,香港工作收入究竟有多高呢?又怎么样才能在香港工作呢?

 

内地与香港收入对比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3月发布的《2023深圳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及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显示,2022年深圳年工资总额中位数为86,814元,经换算,月工资中位数达7234.5元。

 

而在2023年第三季度,香港劳动者平均薪资中位数就已达到20,500港元,折合成人民币约为18,731元。

 

同样的工作,香港的收入大约是深圳的1.5倍,差距显著。

 

之前有个香港通渠工的采访视频曾引起广泛讨论,这个通渠工的工作就是疏通下水道、清理化粪池,他们去一趟客户家里干活,收费就能达到1800到2000港币。

 

要是一天能接5、6单,轻轻松松就能赚1万多港币。在香港请人干活费用高,也让当地的服务市场形成了特别的状态。

 

受此影响,有些内地的企业团队就想着,能不能靠便宜的内地人工价格去香港招揽生意。

 

想法尽管很好,但必须要提醒一下,未经合法程序赴港开展工作,不管是否收取报酬,都属于“打黑工”,已经触犯了香港的法律条例,构成违法行为。

 

打黑工的刑事责任

 

在香港,“打黑工”,也就是非法劳工,指的是以不合法身份从事工作。

 

非法劳工包括:

(1)非法入境后潜入香港工作的人;

(2)持有效旅行证件入境,但因在港工作而违反逗留条件的人,比如未取得合法工作资格就在当地一边学习一边打工的留学生,或是自助旅游期间违规工作的旅客;

(3)虽持有正式工作签证,却从事非指定工作的人,例如外籍家庭佣工去做非家务类工作。

 

一旦涉及非法劳工,在香港不是闹着玩的,面临的将是严重的刑事责任,具体如下:

 

使用或管有伪造香港身份证的法律责任

依据香港第 177 章《人事登记条例》第 7A 条 “管有伪造身分证” 规定,任何使用或持有伪造香港身份证的行为均属违法。

 

一旦被定罪,最高将面临 10 万港元罚款及 10 年监禁。此外,未经合法授权或无合理理由,将身份证转让给他人同样构成犯罪,定罪后同样会面临最高 10 万港元罚款和 10 年监禁的处罚。

 

违反逗留条件的法律责任

根据香港法例《入境条例》(第 115 章) 第 41 条,违反有效逗留条件即属犯罪,经定罪后,最高可处 5 万港元罚款及 2 年监禁。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旅客在未获得入境处处长批准前,无论工作有无报酬,都严禁在香港从事任何雇佣工作。

 

一旦违规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同样是 5 万港元罚款和 2 年监禁,协助或教唆他人违反逗留条件者,也将受到同样的法律制裁。

 

雇主雇用不可合法受雇人员的法律责任

依据《入境条例》第17I条,若雇主雇用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将面临50万港元罚款和10年监禁。

 

不仅如此,相关公司的董事、经理、秘书、合伙人等,同样可能需承担刑事责任。高等法院已颁布明确的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将被判处即时入狱。

 

香港工作条件

 

对于有意向前往香港工作的内地居民而言,仅有两类人士无需事先获得入境事务处批准,即可直接在港工作:

1、香港永久性居民:即持有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人士;

 

2、特定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持有人:其护照或旅行证件获批注,且无限制在香港境内工作的相关条款 。

若不属于上述两类人群,内地居民可通过以下主要入境计划,合法实现在香港工作的目标:

 

优秀人才入境计划(“优才计划”)

申请人无需事先获得香港雇主的聘用,通过综合计分制或成就计分制进行评估。获批者可携同配偶及未婚受养子女一同来港生活和工作。

 

输入内地人才计划(“专才计划”)

申请该计划,需要先获得香港本地雇主的聘用,同时申请人须具备良好教育背景、专业技能或相关经验,以符合该职位的要求。

 

香港输入外劳计划(“输入外劳”)

该计划针对香港特定行业劳动力短缺的情况,允许雇主从香港以外地区输入劳工,这些行业通常涉及建筑、运输、护理等。

 

留学进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IANG”)

内地居民可先申请入读香港的院校,完成学业后,可通过 “IANG” 安排申请留港或回港工作。毕业生在留港申请获批后,可在香港不受限制地从事任何工作,有效期为一年。

 

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高才计划”)

该计划旨在吸引世界各地具备丰富工作经验及高学历的高端人才来港探索机遇。

 

作者:罗东鹏律师,本科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高中毕业于深圳宝安中学,是典型的深圳二代,拥有香港居民身份,持有数家香港公司股份,公司从事批发零售、食品加工、资金管理等业务。

罗律师先后在深圳知名金融公司、知名律所任职,现为广东梦海律师事务所跨境业务部副主任,同时担任中山大学法学院深圳校友会秘书、深圳工业总会委员、福田区“馨援计划”签约律师。

罗律师熟悉香港文化,了解两地差异,深耕香港法律圈层,拥有大量香港事务律师、大律师资源,可迅速协调两地律师办理跨境业务。

罗律师长期经办香港企业、香港居民、深圳原住民、深二代在内地的财产业务、投资业务、继承业务、公证业务,具有大量的公检法、街道办、村股份公司沟通经验。罗律师已办理多起香港企业和居民在内地争议案件,为香港企业和居民挽回损失达数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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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5-05-20 0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