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龙建林、文小贤律师团队为涉嫌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客户成功争取到检察院不批准逮捕

近日,广东梦海律师事务所龙建林、文小贤律师团队代理的一起涉嫌诈骗罪刑事案件,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阶段充分采纳了律师团队的专业意见,决定对当事人不予批准逮捕,当事人S先生得以在37天黄金救援期的最后关头重获自由。

 

当事人S先生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且被控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在S先生被刑事拘留半个月后,龙建林、文小贤律师团队接受家属来所咨询,并于当天正式接受委托。

 

时间紧迫,律师团队在初步了解案情的基础上,迅速完成了案情研判、案例检索、法律适用、辩护方向等第一轮辩护核心工作,并第一时间对接沟通公安办案部门,了解核实案件细节,研判公安最新的侦查方向和重点。随后,团队律师火速前往看守所会见S先生,并根据会见掌握的案件细节,对案情走向进行第二轮系统梳理和研判。

 

接受委托的第4天,团队律师正式向公安办案部门递交了取保候审书面申请,遗憾未获公安部门批准。

 

案件进入检察院批准逮捕环节,团队律师获悉公安机关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S先生时,除了指控S先生涉嫌诈骗罪,还追加指控了敲诈勒索罪,两罪移送检察院报请逮捕。

 

律师团队意识到事关重大,遂马上第二次、第三次会见S先生,反复核实相关案件细节。与此同时,团队律师持续与主办检察官沟通,反馈案件最新情况,反复阐述S先生并不构成任何犯罪的事实和证据。

 

结合会见、沟通办案警官、检察官掌握的案件情况,团队律师再次整理相关证据、法律法规和司法案例,并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社会危险性评估,以及不予批捕可能取得的良好社会效果等问题,形成了系统全面的辩护意见,并在检察院审查逮捕的第四天及时递交给案件主办检察官,并再次与主办检察官就案件处理深入交换意见。

 

最终,检察机关全面采纳了律师团队的辩护意见,依法对S先生做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S先生得以顺利与家人团聚。辩护工作取得阶段性重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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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4-08-12 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