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青年在前海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指南

 

一、申请主体

港澳青年、港澳青年创办企业、港澳青年科技创新载体、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为港澳青年提供实习就业岗位的前海企事业单位,以及本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港澳青年社团组织都可以通过所在单位向前海管理局提出申请。此外,台湾籍青年和海外TOP150高校毕业青年也可以参照申请!具体认定条件如下:

 

(一)港澳青年

年龄介于18-45周岁之间,香港、澳门居民及在港澳台高校毕业的内地居民、台湾籍青年和海外TOP150高校毕业青年,遵纪守法,拥护一国两制,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港澳台高校和海外TOP150高校名单见附件1)

 

(二)港澳青年创办企业

在前海依法注册设立,在前海有固定经营场所并合法经营,港澳青年团队成员合计持有企业首次注册登记中股份25%以上比例,或获得最新一轮融资后港澳青年团队成员合计持有企业注册登记中股份10%以上比例(港澳青年以境外企业作为在前海注册企业股东,其持有境外企业的股份比例经折算后直接持有前海企业注册登记中的股份不低于上述比例)。截至申报截止日,该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应在5年以内,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应在5000万元以下。

 

(三)港澳青年科技创新载体

由港澳地区的高校、港澳特区政府认可的科研院所、在港澳地区依法注册并实际运营一年以上的企业或青年社团组织等机构,在前海依法注册设立并在前海有可自主支配的固定场地、合法运营且持有注册登记中股份25%以上比例的国家级、省(部)级或深圳市级科研创新平台(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的承建企业。

 

(四)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

由港澳地区的高校、港澳特区政府认可的科研院所、在港澳地区依法注册并实际运营一年以上的企业或青年社团组织等机构,在前海依法注册设立并在前海有可自主支配的固定场地、合法运营且持有注册登记中股份25%以上比例的经前海管理局认定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空间(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的运营企业。

 

(五)前海企事业单位

在前海依法注册设立并合法运营的各类单位。

 

(六)本市银行业金融机构

在深圳市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七)港澳青年社团组织

经香港特区政府警务处或澳门特区政府行政公职局批准注册设立的香港、澳门青年社团组织。

 

二、补贴项目

(一)、港澳青年

根据《关于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发展的若干措施》,针对港澳青年的补贴项目有5项:

1、就业资助,即分别给予大专(含副学士)1万元、本科生2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的一次性资助。申请需满足从毕业证(学位证)发放之日起,5年内与前海企事业单位签订2年期限以上的劳动合同且在该单位实际工作满1年的条件。

 

2、专业人士,取得香港或澳门职业资格证书(附件2)的港澳青年,与前海企事业单位签订2年期限以上劳动合同且在该单位实际工作满1年的,可以获得一次性5万元资助。

 

3、人才奖励,在前海创业就业期间,被认定为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或海外高层次人才 “孔雀计划"人选的港澳青年可获得按市资助金额给予1:1配套资助,资助分5年平均发放。

 

4、租房资助,港澳青年在前海发展符合:(1)在前海注册并实际运营的各类单位就业,或在前海依法注册创办企业或机构并实际运营的;(2)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3)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或者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含军队用房)这三项条件的,可分别获得一次性给予大专(含副学士)1万元、本科生1.5万元、硕士2.5万元、博士3万元租房资助。

 

5、交通资助,在前海注册并实际运营的各类单位就业或在前海依法注册创办机构并实际运营的港澳青年,可一次性获得按每月300元标准每年3600元的交通资助,对同一个体资助不超过2年。

 

(二)港澳青年创办企业

针对港澳青年创办企业的补贴项目有8项:

1、创业启动,港澳青年创办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相应资助:(1)获得深圳市创业资助、创客创业资助,按市资助金额给予1:1配套资助;(2)获得深圳市“深港创新圈”计划项目资助,按市资助金额给予1:1配套资助;(3)获得香港创新及科技基金“企业支援计划”或香港青年发展基金“创业配对基金”资助,按实际资助金额给予1:1配套资助;(4)获得香港科技园“网动科技创业培育计划”、“科技创业培育计划”或“生物科技创业培育计划”资助,按实际资助金额给予1:1配套资助;(5)入驻前海管理局主办的前海创业园区6个月以上,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助。

上述单项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累计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企业可享受叠加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创业成本,港澳青年创办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相应资助:(1)入驻前海管理局主办的创业园区,按第一年80%、第二年50%、第三年20%的比例资助企业租金和物管费用总额(园区官方发布租金和物管费用指导价)。对同一企业资助不超过3年;(2)获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券,按科技创新券的实际使用额度给予1:1配套资助;(3)获得香港科技券计划资助,按科技券的实际使用额度给予1:1配套资助。

同时符合上述(2)、(3)条件的企业,可享受叠加资助,两项总额资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培育企业,港澳青年创办企业累计获得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投资,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且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不低于30%,可获得一次性100万元奖励资助。

 

4、重点项目,港澳青年创办企业或其他独立法人机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相应资助;累计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企业,可享受叠加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1)入选为深圳市“孔雀计划”创新团队或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按市资助金额的50%一次性给予项目依托单位最高800万元配套资助;(2)入选为深圳市高层次创新创业预备项目团队,按市资助金额的50%一次性给予项目依托单位最高250万元配套资助;(3)获得香港创新及科技基金企业支援计划资助港币600万元以上,按香港创新及科技基金的资助金额(按申报受理之日港币实时汇率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的50%一次性给予企业最高300万元配套资助。

 

5、上市奖励,港澳青年创办企业实现首次公开上市,其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或香港联交所上市,可获得一次性200万元资助;在伦敦证券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证券市场或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可获得一次性100万元资助。

 

6、资质认定,港澳青年创办企业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可获得一次性10万元资助;通过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可获得一次性5万元资助。

 

7、创业交流,港澳青年创办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相应资助:(1)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行业总决赛的决赛或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客大赛综合奖奖金;(2)获得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含国际赛)行业决赛或总决赛奖金;(3)获得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区赛(预选赛)决赛奖金。

按获奖金额给予1:1配套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同一企业在同一年度两项以上比赛获奖,按“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资助奖金较高的一项。同一企业在新一年度更高级别比赛获奖,可按上述标准再次申请资助。

 

8、融资成本,港澳青年创办企业在本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相应资助:(1)在前海依法注册设立时间不少于两年;(2)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下;(3)按期还清贷款本息。

资助标准为按单个企业实际贷款利息的50%,一次性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贷款贴息资助。对同一企业资助期限不超过3年。

 

(三)港澳青年科技创新载体

港澳青年科技创新载体在前海承接下列科创平台项目的组建任务,且项目通过验收,可申请相应资助:

(1)国家级科创平台(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按市资助金额的50%一次性给予港澳青年科技创新载体最高1000万元资助;(2)省、部级科创平台(包括省、部重点实验室,省、部工程实验室,省、部工程研究中心),按市资助金额的50%一次性给予港澳青年科技创新载体最高500万元资助;(3)深圳市级科创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按市资助金额的50%一次性给予港澳青年科技创新载体最高200万元资助。

 

(四)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

针对港澳青年创办企业的补贴项目有3项:

1、孵化启动,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首次在前海依法注册设立且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相应资助:(1)入孵港澳青年创办企业(或创业团队)占比不低于在孵企业总数的50%;(2)在前海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固定场地,使用期限不低于3年(其中众创空间面积不少于300平米,创业团队可使用面积不低于75%;孵化器面积不少于1000平米,创业团队可使用面积不低于70%;加速器面积不少于3000平米,创业团队可使用面积不低于60%);(3)具备专职运营人员(其中众创空间不少于3人;孵化器不少于5人;加速器不少于10人);(4)具有完善的毕业制度、考核标准和服务体系。

符合上述条件的,分别一次性给予众创空间60万元、孵化器80万元、加速器100万元开办资助。

 

2、孵化运营,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一次性给予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运营资助(资助费用为孵化载体提供孵化服务所发生的相关支出,主要包括设备费、会议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专家费、场地租金、水电、物业管理费、宽带网络、人力资源支出等孵化载体发生的建设运营费用),对同一孵化载体资助不超过3年:(1)截至申报日,孵化载体运营时间不少于 1 年;(2)具备完善的软硬件公共服务体系或平台;(3)在孵港澳青年创办企业(或创业团队)占比不低于在孵企业总数的50%。

 

3、孵化奖励,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取得下列突出成果之一的,可申请相应奖励:(1)港澳青年创办企业入驻孵化载体后获得首次投资,按每个企业实际到帐金额的2%且最高不超过5万元,给予孵化载体资助;(2)港澳青年创办企业入驻孵化载体1年以上且实现首次公开上市,其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或香港联交所上市的,一次性给予孵化载体20万元奖励;在伦敦证券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证券市场或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一次性给予孵化载体10万元奖励。(3)港澳青年创办企业在入驻孵化载体后被认定为国家、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孵化载体1万元奖励;(4)被评选为国家、省、市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的,按市资助金额给予1:1配套资助。

 

(五)前海企事业单位

针对前海企事业单位的补贴项目有4项:

1、设奖学金,前海企事业单位在港澳高校(见附件1)设立奖助学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按其当年用于高校奖助学金实际支出的50%一次性给予每年最高25万元配套资助:(1)与港澳高校合作设立奖助学金,并冠名“前海深港合作区—XX(单位名称)奖(助)学金”;(2)设立高校奖助学金方案获得前海管理局认可;(3)为获得奖助学金的港澳青年提供实习或就业机会。该项资助每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对同一企事业单位的资助不超过3年。

 

2、实习资助,前海企事业单位为参与“粤港澳大湾区香港青年实习计划”或“粤港澳大湾区澳门青年实习计划”的港澳青年提供实习岗位,每接收1名在校港澳青年大学生,实习单位可以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获得资助。港澳青年大学生实习期至少1个月以上,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

 

3、就业资助,前海企事业单位每招用1名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毕业生,可获得2000元资助。

 

4、专业机构,主营业务属前海重点发展专业服务业(见附件3)领域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一次性给予用人单位10万元资助:(1)聘用5名以上具有香港或澳门执业资格证书(见附件2)的港澳青年专业人士;(2)与所聘用的港澳青年专业人士均签订2年期限以上劳动合同且该专业人士在该单位实际工作满1年。

 

(六)本市银行业金融机构

本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港澳青年创办企业发放首笔贷款产生的坏账获得市财政给予的风险补偿金后,可向前海管理局申请叠加风险补偿金。补偿标准按单个企业坏账损失的20%一次性给予银行业金融机构,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七)育才基地

港澳青年创办企业、科技创新载体或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经市人社部门批准设立博士后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分别一次性给予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设站单位40万元、25万元资助。前海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每招收一名港澳青年博士后研究人员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助。

 

(八)创业大赛

前海管理局举办前海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大赛划分为企业成长组和初创团队组两类比赛,设立大赛奖金,包括分赛区奖、决赛奖和单项奖。分赛区奖和决赛奖对大赛中胜出的企业、团队予以奖励,其中分赛区企业成长组和初创团队组各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奖金标准为:金奖每名15万元、银奖每名10万元,铜奖每名5万元。决赛企业成长组和初创团队组各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奖金标准为:金奖每名30万元、银奖每名20万元,铜奖每名10万元、优胜奖每名5万元;

单项奖对赛事中单项表现突出的团队或个人予以奖励,原则上不超过10名。单个分赛区奖奖金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决赛奖奖金总额最高不超过350万元。大赛奖金对每个获奖企业及团队给予总额不超过50万元奖励,单项奖对每个获奖团队或个人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万元奖励。决赛奖奖金按比赛结束、在前海设立企业两个阶段平均拨付。

 

(九)青年活动

前海企事业单位或港澳青年社团组织在前海举办经前海管理局认可的主题论坛、创业大赛、竞技比赛、技术成果交易会、创客集市、作品展览会、专业研讨会、项目路演、文化交流等各类具有影响力的港澳青年活动,可根据活动规模、影响力、港澳参与度等情况申请相应资助:(1)与前海管理局(或局属一级企业)共同举办,按单项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资助;(2)独立举办,其中港澳青年社团组织独立举办活动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及公安部《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和临时活动备案办事指南》的有关要求,按单项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资助,对同一企事业单位或港澳青年社团组织全年累计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申请方式

港澳青年在前海发展专项资金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无论是个人类资助还是单位类资助都要通过单位来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第1步:登录网站 http://qhsk.sz.gov.cn/fund,进入“支持港澳青年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界面,进行注册登录,填报2019年度单位注册信息后按要求上传电子扫描附件,提交单位申报信息审核。

 

第2步:待单位预审通过后,通过申报系统填报本单位员工申请信息、按要求上传附件。

 

第3步:预审通过后,备齐有关纸质材料并按照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后,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

 

第4步:前海管理局核准认定第5步:公示及下达资金使用计划第6步:拨付资金

 

四、特别提示   

在申请港澳青年专项资金时需注意以下问题:

1、个人类资助,资金是先拨付到单位银行账户,由单位再发放给个人,由单位按“偶然所得”代扣代缴税务。

 

2、从正式受理之日起算,5年内个人或者单位不能迁离前海,个人不能转移工作关系,单位不能转移注册地。

 

3、对于前海企事业单位,注册地必须在前海,但可以不在前海办公,而港澳青年创办企业则需在前海注册并在前海有实际的办公场地。

 

4、就业资助与租房资助的学历都要求全日制,提供不了出入境证明不能申请交通资助。

 

5、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人选的认定时间必须是在前海就业创业期间。

 

6、拥有多个职业资格证书的港澳青年也只能申请一次专业人士补贴,不能叠加。

 

7、各类报告的开具途径:   

市监局:营业执照、工商信息单   

第三方认证机构:验资报告   

税务机关:完税报告   

香港律所或内地公证处:股权公证书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息信用单

 

8、关于创业成本中申请入驻创业园区资助中“第一年”的概念,按照政策生效之日,可最多追溯一年。政策是19年7月1日生效,从19年7月1日倒推一年,即18年7月2日到19年7月1日,这期间发生的租金物管费用也可以申请补贴。但要提供实际支出的发票,前海管理局将按实际支出补贴。如果是2019年7月1日之后进驻的,则按照实际经营时间申报费用,最多补到2022年6月30日。但政策是动态修订的,之后有效期会继续延长,所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一直申请该项补贴。

 

 

 

附件1

港澳台、海外地区高校名单

 

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教育大学、香港公开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树仁大学、香港珠海学院、恒生管理学院、明爱专上学院、东华学院、明德学院、香港能仁专上学院、港专学院、宏恩基督教学院

 

澳门特别行政区: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澳门旅游学院、澳门镜湖护理学院、澳门城市大学

 

台湾地区:政治大学、清华大学、台湾大学、台湾师范大学、成功大学、中兴大学、交通大学、中央大学、中山大学、台湾海洋大学、中正大学、高雄师范大学、彰化师范大学、阳明大学、台北大学、嘉义大学、高雄大学、东华大学、暨南国际大学、台北艺术大学、台湾艺术大学、台东大学、宜兰大学、联合大学、台南艺术大学、台南大学、台北教育大学、新竹教育大学、台中教育大学、屏东教育大学、体育大学、金门大学、台湾体育运动大学、东海大学、辅仁大学、东吴大学、中原大学、淡江大学、中国文化大学、逢甲大学、静宜大学、长庚大学、元智大学、中华大学、大叶大学、华梵大学、义守大学、世新大学、铭传大学、实践大学、高雄医学大学、南华大学、真理大学、大同大学、慈济大学、台北医学大学、中山医学大学、长荣大学、中国医药大学、玄奘大学、亚洲大学、开南大学、佛光大学、明道大学、康宁大学、台湾首府大学、台北市立教育大学、兴国管理学院、稻江科技暨管理学院、马偕医学院、台北市立体育学院、台湾科技大学、云林科技大学、屏东科技大学、台北科技大学、高雄第一科技大学、高雄应用科技大学、虎尾科技大学、高雄海洋科技大学、澎湖科技大学、勤益科技大学、台北护理健康大学、高雄餐旅大学、台中科技大学、朝阳科技大学、南台科技大学、昆山科技大学、嘉南药理科技大学、树德科技大学、龙华科技大学、辅英科技大学、明新科技大学、弘光科技大学、健行科技大学、正修科技大学、万能科技大学、建国科技大学、明志科技大学、高苑科技大学、大仁科技大学、圣约翰科技大学、岭东科技大学、中国科技大学、中台科技大学、台南应用科技大学、远东科技大学、元培科技大学、景文科技大学、中华医事科技大学、东南科技大学、德明财经科技大学、南开科技大学、中华科技大学、侨光科技大学、育达商业科技大学、美和科技大学、吴凤科技大学、环球科技大学、中州科技大学、修平科技大学、长庚科技大学、台北城市科技大学、大华科技大学、醒吾科技大学、屏东商业技术学院、台北商业技术学院、台湾戏曲学院、文藻外语学院、大汉技术学院、慈济技术学院、永达技术学院、和春技术学院、致理技术学院、亚东技术学院、桃园创新技术学院、德霖技术学院、南荣技术学院、兰阳技术学院、黎明技术学院、东方设计学院、经国管理暨健康学院、崇右技术学院、大同技术学院、亚太创意技术学院、高凤数位内容学院、华夏技术学院、台湾观光学院、台北海洋技术学院、台南护理专科学校、台东专科学校、康宁医护暨管理专科学校、马偕医护管理专科学校、仁德医护管理专科学校、树人医护管理专科学校、慈惠医护管理专科学校、耕莘健康管理专科学校、敏惠医护管理专科学校、高美医护管理专科学校、育英医护管理专科学校、崇仁医护管理专科学校、圣母医护管理专科学校、新生医护管理专科学校

 

海外地区: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或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排名前150名的境外大学,限申报年度最新排名。

 

 

 

附件2

港澳台、海外地区执业资格证书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属《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准入目录》专业服务业范围,由特区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合法专业团体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

 

台湾地区:通过《向台湾居民开放的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目录》有关专业考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海外地区: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北美精算师、英国精算师、澳洲精算师

 

 

 

附件3

前海重点发展的专业服务业

符合《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准入目录》专业服务业范围,包括:

1.会计、评估、法律服务

2.咨询服务

3.工程服务

4.文化创意服务

5.会展服务

6.教育、医疗服务

7.人力资源服务

8.知识产权服务

9.家庭服务业

 

 

作者:李娜 实习律师

邮箱:vickyln@foxmail.com

 

2019年11月5日 09:45